发改委发布!事关优质企业高效利用中长期外债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4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9年7月29日。
《通知》的出台,是积极响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政策导向,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10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系统梳理外债管理实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开展专题研究,最终形成了这一旨在支持优质企业、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政策。
《通知》在遵循《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优质企业中长期外债的管理流程,简化了审核要求,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首先,《通知》合理界定了优质企业的标准。通过综合考量企业的管理合规性、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主要财务指标、信用评级以及信用记录等因素,精准识别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
其次,《通知》简化了优质企业的外债审核要求和流程。优质企业可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内的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实现一次申请、分次使用;在材料欠缺的情况下,可适当“容缺办理”;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其申请材料中的专业机构法律意见可由内部法务部门出具。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优质企业的外债申请实行专项审核,加快办理流程,提升政策获得感。
再次,《通知》要求持续做好对优质企业外债融资的支持和服务。政策广泛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并根据国内外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同时,鼓励各地方主动服务,积极指导和支持区域内优质企业合理开展中长期外债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最后,《通知》完善了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通过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抽查优质企业外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指导各地方加强对辖区内优质企业外债募集资金投向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企业外债风险,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