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消防条例》以法治手段助推消防工作管理规范化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崔宇晴 通讯员 崔丽
近年来,随着聊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执法环境也日趋复杂,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家庭式网店等新兴业态场所大量出现,消防工作面临着新问题、新挑战。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厘清相关单位职责,健全消防监督和保障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聊城市消防条例》,用法治手段助推消防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聊城市消防条例》于2024年8月23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9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八章四十八条,《条例》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将近年来消防治理实践中的经验和制度上升为法规,在确保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衔接协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破解制约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其中,多个方面取得突破,在消防地方性法规中首次使用“消防救援部门”称谓,更好地顺应机构改革调整;在条例中对消防委托执法作出规定,赋予乡镇街道部分消防执法权;结合有关法规和聊城实际,对历史文化名城消防安全作出规定。
《条例》重点规定“四着力”“五明确”“六突出”等内容。“四着力”提升综合救援能力。着力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承接条件,依法将适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的消防安全执法活动委托其具体实施。着力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做强做精专业力量。着力推动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构建多种形式消防组织体系。着力完善消防工作考核激励惩戒措施,保障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五明确”织牢防护网络。明确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以及乡镇、街道监管职责。明确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管理,发挥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用。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消防安全职责。明确火灾事故调查主体和权限,健全消防信用监管惩戒、消防安全监管协作机制。明确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火灾预防和消防安全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六突出”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突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要求,规定公共消防设施特别是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突出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提示管理以及对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操作面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突出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应用、消防新技术在小旅馆、群租房以及生产经营自建房的应用。突出合用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电动车停放场、消防控制室等特殊主体管理要求。突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和现场监管制度。突出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提升灭火救援专业化水平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据了解,2023年《聊城市消防条例》被列入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为年内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重点项目,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起草,经市司法局审查把关,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形成法规议案。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工作原则,高质、高效、合力推进立法工作。《聊城市消防条例》的出台,是主动应对消防工作新形势新挑战、破解基层消防安全治理难题的现实需要,是完善全市消防法治体系、提升城乡抵御火灾风险能力的重大举措,对推动聊城市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