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不设防” 女子偷首饰

发觉亲戚对自己“不设防”,女子李某便两次潜入其家中,盗窃金银首饰、银圆、纸币等财物。11月3日,娄烦县公安局通报,刑侦大队在“秋风行动”中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几天前,娄烦人郝女士外出回家后,发现放在家中的金戒指、金吊坠、金项链、银锁等贵重物品不见了。想起之前家中就丢失过财物,郝女士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接警后,娄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现场勘查,办案民警发现郝女士家的窗户严丝合缝、房门没有被撬痕迹,家中也没有翻动痕迹,但金银首饰、现金却不翼而飞。根据办案经验,民警判断应该是熟人作案。

经细致研判和排查,民警很快发现女子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距离接警短短两个小时后,民警在网安大队协助下将嫌疑人李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对自己入室盗窃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现年34岁的李某与受害人郝女士是亲戚关系。10月31日下午2时许,二人在闲聊中,郝女士对李某疏于防范,说出了家里存放金银首饰的位置。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某心生偷盗之心,随即趁郝女士外出时潜入其家中,盗走三枚金戒指、两个金吊坠、四块银圆、两只银锁、一条金项链,以及数张珍藏的纸币。犯罪嫌疑人李某还曾于今年9月20日,以同样的方式潜入郝女士家中,盗走两个金吊坠、一枚金戒指、一串珠宝手链等首饰,后出售变现,非法牟利1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民警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财物,尽量不要将大量现金与贵重物品放在家中,切忌在人前显露财富,时刻保持防范意识,不要给“有心人”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财物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