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公式定价备案须知(海关答疑)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4年11月01日 第 11 版)
宁波海关:
我们公司打算进口一批铝矿砂,但是结算价格现在还无法确定,听说可以先进行公式定价备案,请问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后续的通关流程又是怎样的?
宁波读者 王先生
王先生:
您好!您的问题具体解答如下:
■ 什么是公式定价备案?
公式定价,是指在向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所签订的合同中,买卖双方未以具体明确的数值约定货物价格,而是以约定的定价公式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定价方式。
为最大限度尊重贸易实际,并为企业的合规申报提供途径,海关对进口时不能确定成交价格的公式定价货物实施备案管理制度。
纳税义务人在公式定价合同项下首批货物进口或内销前,向首批货物申报地海关或企业备案地海关提交《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如实填写相关备案信息。海关自收齐《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及相关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确认。
■ 申请公式定价备案的进口货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在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前或保税货物内销前,买卖双方已书面约定定价公式;
(二)结算价格取决于买卖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客观条件和因素;
(三)自货物申报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能够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公式确定结算价格;
(四)结算价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简称《审价办法》)中成交价格的有关规定。
■ 申请公式定价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进口货物合同、协议(包括长期合同、总合同等);
(二)定价公式的作价基础、计价期、结算期、折扣、成分含量、数量等影响价格的要素,以及进境关别、申报海关、批次和数量安排等情况说明;
(三)相关说明及其他有关资料。
■ 公式定价货物进口报关流程是怎样的?
(一)进口报关
完成备案后,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货物申报,按要求填制报关单即申报成功。
在填制报关单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公式定价确认”“暂定价格确认”等栏目,并在备注栏准确填写公式定价备案号。
(二)担保放行
公式定价货物进口时价格不能确定、以暂定价格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海关办理税款担保。
(三)后续通关
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公式定价货物结算价格确定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提供确定结算价格的相关材料,办理报关单修改手续,包括将“暂定价格确认”调整为“否”以及其他相关申报项目调整等。同时,办理税款缴纳里其他海关手续。结算价格确定之日为卖方根据定价公式出具最终结算发票的日期。
■ 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货物申报进口时或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完整申报时能够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纳税义务人无需向海关提交《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
(二)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公式定价货物,因故未能事先向海关备案的,应当在合同项下首批货物申报进口时补办备案手续;
(三)经海关备案的公式定价合同发生变更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变更合同项下首批货物申报进口前,向原备案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四)自货物申报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确定结算价格的,经纳税义务人申请,申报地海关同意,可以延长结算期限至9个月;
(五)全国通关一体化下同一合同不需要重复备案。
(宁波海关所属宁波保税区海关综合业务二科副科长杨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