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万元迈巴赫新车漏水,律师:应由经营者承担瑕疵举证责任

红星资本局10月10日消息,近日“215万元迈巴赫新车漏水”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一位车主发布视频称,今年7月1日,他花费215万元在苏州元星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全新迈巴赫GLS480,提车仅2天就发现中控异响,7月11日将车送回4S店维修,当天还发现副驾驶的A柱漏水。

215万元迈巴赫新车漏水

车主称,车辆被拆开内饰后仍未发现故障原因。他提出贴钱换车,4S店给出的估价为135万元-150万元,相当于10天就折损了近80万元,这让他无法认同。车主表示,自己曾多次拨打官方电话投诉,但是近三个月过去,仍未收到任何道歉或解决方案,于是他开始在个人社交账号发布视频维权。

当事车主社交账号

该车主的社交账号名为“漏水车车主”,截至红星资本局发稿,账号粉丝已达21.4万,共获得两百多万点赞,单条视频最高点赞超50万。他用胶带和三色雨布封住车顶的做法引发一些车主模仿。该账号还开通了商品橱窗,上架了同款和三色雨布。

当事车主抖音商品橱窗

10月10日,红星资本局联系当事车主及4S店询问事件进展,截至发稿均未获回复。苏州元星奔驰4S店关闭了社交账号的评论区。据齐鲁晚报报道,当事4S店表示,该车不符合“三包”条件,但可以谈修复赔损。

梅赛德斯奔驰客服人员表示,该事件正在处理中,有工作人员在与客户沟通,后续通报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至于A柱漏水是否符合“三包”,客服人员表示要看具体情况。

截至红星资本局发稿,梅赛德斯—奔驰方面尚未对此作出回复。

律师:应由经营者承担瑕疵举证责任

山东赞国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亚迪向红星资本局表示,“汽车三包”指的是汽车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的行为。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天,或者同一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两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更换两次,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退货。”

他表示,有时产品质量问题的定义并不是那么的清楚,如果厂商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请求调解,还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进行质量鉴定。如果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可以根据协议或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依法起诉。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友联律师指出,汽车质量索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厂家或维修厂家承担车辆不存在质量缺陷的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受害人可以单独或连带责任要求产品生产商、销售商等主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