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元能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人民”称谓不可滥用
作者:周姝彤 (重庆大学)
连日来,记者在网上搜索到五花八门的荣誉称号,包括“国宝级艺术家”“优秀人民艺术家”“德艺双馨人民艺术家”“人民功勋艺术家”等。然而,在民政部主办的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上,却无法查询到颁发这些证书的所谓正规机构。显然,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山寨艺术家骗局。(9月19日《长江日报》)
记者分别向证书上标识的机构核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回复,从未在科技以外的领域搞过评选表彰;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处工作人员提到,美协应该不会去评“人民艺术家”这么大的称号。那么这些艺术家是如何评选出来的呢?
原来,这背后离不开一条隐形的利益链条。据调查,这些称谓只需提供个人简介、登记照和8幅书画作品高清图片,最低收费1200元,半个月左右可办好。荣誉不该成为金钱的附庸,这些山寨组织的做法,没有任何专业性可言。他们通过模仿“碰瓷”专业机构的名字、邀请行业名人背书,在知名度较高场所举办活动等行为,迷惑了一些想为自己作品增值获利的人。
这种山寨艺术家泛滥的现象,也暴露出当前监管机制的缺失和法律体系的空白。尽管国家早已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活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规定往往难以得到有效执行。一些非法机构利用法律的漏洞和监管的盲区,大肆开展山寨荣誉的售卖活动。相关部门在打击这类违法行为时,也面临着取证难、处罚难等诸多问题。因此,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法律体系、提高违法成本,成为遏制山寨艺术家泛滥的当务之急。
面对山寨艺术家的泛滥现象,不仅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更要从根本上重建艺术界的信任与尊严。首先,艺术界应该建立更加透明、公正的评选机制,确保所有艺术家和作品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检验和认可。其次,社会公众应该增强辨别能力,关注真正有价值的艺术作品和艺术家,而不是仅凭虚假的荣誉称号来做出判断。最后,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山寨荣誉的售卖行为,维护艺术界的纯洁性和公信力。
“人民”称谓的滥用,是对艺术生态的破坏,更是对社会诚信的挑战。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成为守护这份尊严与纯粹的守护者,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艺术环境。让“人民艺术家”这一崇高称谓回归其应有的价值与意义,成为激励广大艺术家不断前行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