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多管闲事” 翻垃圾找到关键线索

车停小区里,引擎盖莫名其妙被砸坏

交警“多管闲事” 翻垃圾找到关键线索

□通讯员张爱国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王茸

从天而降的一袋垃圾,砸在了爱车引擎盖上。引擎盖被砸出一个凹洞,肇事者却不见踪影。

近日,市民刘先生遭遇了这场糟心事。为了找到这名高空抛物的“罪魁祸首”,江宁交警大队东山中队事故民警翻垃圾找到了线索,顺藤摸瓜锁定了“真凶”。

爱车被高空坠物砸伤,报警后才知“不属于交通事故”

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的7月12日。当天16时,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刘先生报警,他郁闷地说,自己将车停在小区里,取车时发现引擎盖被砸坏了,却找不到肇事者。

事故民警立刻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原来,前一天晚上,刘先生将车停在居民楼楼下,当天中午取车时,他发现爱车引擎盖上有一袋垃圾。“这谁干的啊?素质太低了!”刘先生一边抱怨一边取下垃圾袋,打算扔垃圾桶里。就在这时,他发现垃圾袋下的引擎盖瘪下去一块,很明显,从天而降的垃圾把车砸坏了。

刘先生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肇事者,他打算自认倒霉,想作为单方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维修,保险公司却说,交通事故必须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于是,刘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

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赶到刘先生所在小区,勘查现场后认为,高空坠物导致车损不属于交通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高空坠物不在此范畴内,所以我们无法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民警解释道。

刘先生蒙了,通过咨询相关部门,他得知高空坠物确实不属于交通事故,且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高空坠物造成的损坏应由物品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我找不到高空抛物的人,如果自己承担修车费,又觉得很憋屈,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刘先生无奈道。

民警伸出援手,翻垃圾找到线索

就在刘先生郁闷时,接警的江宁东山中队事故民警谢云辉对他说:“我来帮你找找看。”

民警观察了刘先生所住的居民楼,发现小区里有一处监控探头正对着楼栋,很可能拍到了高空抛物的过程,于是,他陪同刘先生去物业公司调取监控。

果不其然,这处探头确实拍到了事发经过。就在7月12日凌晨5时许,一袋垃圾被人从楼上丢了下来,但是,因角度原因,探头并没有拍清垃圾是从哪一层楼落下的。

线索就此中断。民警并没有放弃,而是转个思路继续寻找突破口——“垃圾袋里面会不会有线索?”

庆幸的是,刘先生为了保留证据,没将垃圾扔掉。民警打开垃圾袋,一股酸臭味迎面袭来,盛夏酷暑,放了一天的垃圾早已腐坏。谢云辉屏住呼吸,戴着一次性手套在垃圾袋里翻找起来,很快,他找到一个空奶茶杯。“如果是外卖的奶茶,那应该还会有个包装袋,袋上通常有具体的房号。”想到这里,谢云辉感觉抓住了线索,打起精神继续翻找,终于,他在垃圾袋底找到了奶茶包装袋,上面贴着一张小票,赫然印有点单人的房号。

根据房号,民警和刘先生敲响了该户居民家的大门。该居民姓王,他承认垃圾是自己的,“但我只是把垃圾袋放在家门口,并没有扔下楼,再说,凌晨5点我还没起床。”

线索再一次中断。

一波三折,“元凶”浮出水面

好不容易找到“肇事者”,竟然还找错了人,刘先生有些失望,但在经验丰富的事故民警眼里,排除一切错误因素代表着距离真相越来越近。

谁在凌晨5时多动了王某家的垃圾?这个时间点,大多数居民都没起床,谢云辉将怀疑目标放到了小区保洁员的身上。

通过调取刘先生所住单元楼前的监控视频,谢云辉确认事发当天凌晨5时左右,只有一名保洁员进入楼栋清扫地面,没有其他人出入。

民警找到该名保洁员,保洁员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还是承认了自己高空抛物的事实,“当时我觉得这个垃圾袋有些破,不大好清理,为了省事就从窗口直接抛下,没想到会砸坏楼下的汽车。”

真相终于大白。近日,保洁员赔偿了刘先生维修车辆的费用。对于事故民警的热心帮助,刘先生特意赶到大队,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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