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物业服务公司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被处罚

“包含大量个人信息的计算机未做安全管理,业主个人信息被打印成册却随意放置在前台,这些都存在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严重风险。”

广西网安民警介绍,一物业服务公司涉嫌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被依法行政处罚,并要求现场整改。

在全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公安局民警收到群众反映,购房后经常收到装修公司的电话或短信骚扰,怀疑个人信息被泄露。

民警走访后发现,东兰县某物业服务公司对业主个人信息管理不规范,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存在个人信息泄露安全隐患。

7月8日,河池市东兰县公安局对该物业服务公司涉嫌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现场整改。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物业服务公司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大量采集业主公民个人信息共计400余条,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家庭住址等,但公司未对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计算机进行安全管理,未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同时,该物业公司还将部分业主个人信息打印成册随意放置在前台,未进行专人管理和保密设置,他人可以随意使用,存在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严重风险。

个人信息安全无小事。警方查明,该物业服务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之规定,涉嫌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目前,在民警的指导下,该物业服务公司对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

警方提醒

广大收集、存储、处理个人信息的单位、企业,在处理公民个人信息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等办法,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同时,公民个人要树立信息保护意识,做到不随意提供、分享、丢弃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包含个人信息的票据、面单等,不在街头路边参与泄露个人信息的促销活动、不随意连接公共网络、更换电子设备前进行技术处理等。

素材 | 广西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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