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物业费该整整了?物有所值才是硬道理
整个6月,重庆汇集了全国物业企业的目光,不少小区提出降低物业费的诉求。降费背后是一场涉及业主、物业公司、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等多方的博弈。(据7月17日经济观察报报道)
资料图(图源:经济观察报)
据报道,一位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向总部汇报时称,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降费,业主们就要换掉物业公司。公司高层回复,降费有什么依据?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降费,会受到行政处罚吗?
其中第一个问题直抵核心:降费有什么依据?从公司高层的回复来看,首先要看法律法规上有什么规定,而在业主看来,就是认为服务与价格不匹配。
物业费收多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市场行为。但是,一些小区在成立业委会或召开业主大会前,开发商为了完成交付和管理,自行聘请了物业服务。这个物业的选聘业主参与度较低,他们很难参与价格制定。
所以,前期物业费的制定,市场没有办法实现调节,需要政府部门进行规范,以保障业主权益。2024年1月,重庆市住建委发布《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次月,重庆市发改委披露《重庆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版)》。两份文件明确了住宅前期物业收费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等级的四级服务物业费不超过1.9元/平方米。
这两份文件就比较好地防范了前期物业费虚高的问题,值得点赞。然而,此前房地产市场行情较好的时候,全国各地一些城市前期物业费虚高的情况客观是存在的,动不动就是三四元每平方米,被业主戏称“刚需的小区,豪宅的物业费”。据报道,过去几年上市物业公司为了维持资本市场的股价和估值,鼓吹自己的利润率高达30%以上,甚至接近50%。这不是让业主感觉自己是韭菜吗?
据了解,此次引发降费投诉的小区多是每平方米物业费在两三元区间的刚需、刚改类住宅小区,业主对物业费较为敏感。现在政府指导价一出,业主们要求降费就找到了依据。
现实情况是,如果双方的合同期结束,业主或业委会等,是可以重新选聘物业的,“不降费就换”是业主们的权利。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双方同样可以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一些物业公司在服务质量不降低的情况下,主动降费以争取主动权,业主当然喜闻乐见。
值得强调的是,在不少市民看来,物业管理并非价格越低越好。如果价格过低,公共设施缺乏维修,环境卫生差,出入人员混乱等,业主就没有获得感。另外,物业管理差导致房屋价值缩水的情况也确实存在。
据了解,重庆相关部门对居民的物业降费意愿十分重视,也收到了物业公司反馈算账难等意见,在7月12日与多家物业公司开了会,目前已在全市选取40个住宅项目,让发改委参与核算成本和审价,拟制定新的5级物业费指导价标准,预计在年底正式公布。在此,同样为有关部门的主动作为点赞。
不管是价格虚高,还是服务质量业主不满意,说到底还是“质价不符”。对业主来说,物有所值才是硬道理。对物业公司来说,提高服务水平,让质价相当,才能得到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物业公司应该在财务透明上做加法。钱收了多少,花到哪里去了,要让业主“看见”。
否则,在法规上找依据,虽然是物业公司的权利,说不上什么错误,但是肯定没抓住重点。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