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阳宗海景区一矿泉水企业被罚150万:长期违建4.8万平米,已认罚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近日作出的一份处罚决定引关注:因长期违建累计面积超过4.8万平方米,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外天公司)被罚款150万元。

涉事企业

澎湃新闻获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这些建筑包括砖混结构和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建(构)筑物5266.88平方米;钢结构(构)筑物43483.22平方米,钢结构建(构)筑物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23687400元。均属于未批先建、违法建设。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认为,天外天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遂于6月27日作出总计150.038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阳宗海管委会还没有成立,它应该就建设了。”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说,涉事企业本次被发现的违法行为并非一栋房子或两栋房子那么简单的问题,此前未被卫星图斑照到过违法,说明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违法建筑不是突然一下就全部砌起来的。

上述负责人称,对于建(构)筑物没有手续的部分,已全部进行了梳理并作出处罚,具备完善手续条件的可补办,无法达到结构安全要求的则将被拆除。

对于因违建被处罚,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国强回应澎湃新闻称,收到政府部门“罚单”后已及时缴纳了罚款,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厂房有土地证,此前相关政策允许企业一边建设一边办证,现在牵扯到要办理不动产证”。

天外天公司官网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法定代表人是王忠,为云南首家瓶装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拥有5万平方米生产厂房,年生产能力达30万吨,曾获“国家级企业标准化良好AAA级企业”“云南省著名商标”荣誉。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该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以直接或间接的宣传方式暗示其“碱性水”产品具有预防癌症、抗衰老等功能,因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30万元,责令其对违法宣传的产品下架召回760批次(合计14280瓶),并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阳宗海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流域面积192平方公里,湖面面积31.9平方公里,湖泊及汇水区分属昆明市的宜良县、呈贡区和玉溪市的澄江市。2008年,阳宗海发生砷污染事件,阳宗海湖体水质由Ⅱ~Ⅲ类变为劣Ⅴ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为深刻汲取砷污染事件的教训,切实加强对阳宗海区域的保护和治理,2009年10月,云南省委、省政府从统筹阳宗海区域保护、治理和开发的高度出发,决定成立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托管昆明市宜良县汤池街道、呈贡区七甸街道和玉溪澄江市阳宗镇3个镇(街道)。

据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阳宗海水域外延30米范围,是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当地的管理标准是一把“尺子量平”,风景名胜区有阳宗海保护条例作为管理依据,比如核心区、缓冲区、绿色发展区能做什么早已明确。而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所在七甸工业园区属于绿色发展区,本次处罚是一次较为常规的行政行为。“我们通过对整个辖区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清理整治,在此过程中发现了该公司的问题,紧接着就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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