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少年”何以为策?
本文转自:兰州晚报
“问题少年”何以为策?
最高法最新意见回应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热点问题
对未成年人犯罪
宽容不纵容
最高法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对此,最高法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其中特别强调:“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治,确保司法公正。”
从严处理学生欺凌
学校失职要担责
嘲讽、扇耳光、殴打辱骂……学生欺凌问题触目惊心,也极易诱发严重犯罪。
对此,最高法意见强调“依法从严处理学生欺凌”。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件中发现存在学生欺凌现象的,应当与学校或培训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建议及时予以严肃处理,并跟进处理进展。欺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监护管教缺失
法院可予以训诫
最高法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存在其他因家庭监护管教缺失、不当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根据情况,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