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猛老汉与司机发生冲突 公交车上怒扔手榴弹
昨天下午3:40,婺城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内,王老汉被法警带上被告席。
王老汉今年77岁了,之前因为脑梗中风过,半边身体瘫痪了,虽然已经慢慢恢复,但是身体不好,站久了就会吃不消。
谁能想到,去年10月10日,他在金华K19路公交车上差点引爆一个手榴弹。
【事件回顾】
去年10月10日下午1:40左右,陈师傅开着K19路公交车路过义乌街。
他听到身后“嘭”的一声,一抹火光从后视镜里闪过,他赶紧把车靠边停下,这时候车里已经弥漫着烟雾。
陈师傅一看,之前和他发生争吵的王老汉也在车上。
目击者回忆,扔出爆燃物体的人,正是王老汉。当时他从园丁新村站上车,上车后找了一个位置坐下,过了一会,司机陈师傅身后的位置空了出来,王老汉坐了过去。
目击者说,当时王老汉腰上有个很不常见的东西—一截带木头手柄的圆铁,好像是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手榴弹!
等王老汉扔出这个手榴弹,大家一开始以为是车内失火,发现真相吓坏了。
万幸的是,手榴弹“哑火”了,没有什么威力。
在司机和两位男乘客的组织下,车上乘客很快都跑下车,没有人员伤亡。
几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王老汉被带走。
【什么仇怨?】
“司机不给我送到站”
昨天,王老汉穿着囚服,被法警带上被告席,头发花白,戴着黑色老式老花镜。由于耳朵不好,法官和检察官的提 问都要大声地重复好几遍,他才能听清楚。
大家都很关心,他为什么要在公交车上丢手榴弹。
王老汉说:
10月9日,我照常坐公交车出门,到站下车的时候,司机让我很生气—距离车站还有5米远,他不给我送到站!
当时我和司机就吵了几句,回去以后想不通。
第二天,我就拦住这个司机的19路车,想把他拖下车跟他讲清楚。
他甩开我,我的手都乌青了,我很生气,在路上捡了块石头砸公交车后面的车窗,一块玻璃碎了,我女儿还赔了600块钱。
回家以后,我老婆说我闯祸还害女儿赔了600块钱。
明明是那个司机不对,她还帮外人说话。
我越想越火,想跟那个司机同归于尽。
经过调查,检察机关以爆炸罪对他提起了公诉。
【老汉自辩】
“觉得司机戏弄我”
“你还有什么要自行辩护的吗?”
“没有。”
法庭上,王老汉对指控的罪名都承认,话不多,只说自己“后悔了”。
要是真炸了,后果不堪设想
被带下法庭后,有记者问他,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开始呜咽起来。
—“我就是觉得他(指司机陈师傅)在弄送(金华方言,有“整人”的意思)我。我以前都坐19路的,其他司机都好的,我腿脚不好,走这5米挺累的。”
—“难道你没想过,车上还有别人吗?”
—“上车前我看了一下,人不多,七八个人都坐在后面的。”
—“这样做会伤及无辜啊!”
—“我没想那么多,就想和他(司机)同归于尽。”
—“那现在这样你后悔吗?”
—“后悔的,那时候太冲动了。”
法官告诉我们,老汉家里人讲,他平时脾气就比较暴躁。
面对王老汉的“指控”,司机陈师傅表示否认,说自己当天公交车是开进站的。
哑火手榴弹 哪里来的?
办案民警说,这是一个67式步兵手榴弹,有些年头了。
万幸手榴弹虽然点火,但炸弹部分没爆炸,可能是年代久远,哑巴了。
王老汉说自己只有小学文化,曾经当过兵,以前是做电工的。
“文革”时期自己是武斗队的,手榴弹就是当时发的,一留就是几十年。
这次和司机陈师傅发生了矛盾,他一下子想起自己藏着的手榴弹。
什么是“爆炸罪”?
检察机关认为,王老汉在公交车上引爆手榴弹的方式,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只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以爆炸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适用《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最后,法官宣布将对王老汉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