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础学会计四:资产【存货】
三、存货
3.1、存货概述
3.1.1、存货的内容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储备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注意1】
存货持有目的:持有以备出售的物资。
(持有固定资产的主要目的是生产经营使用。)
【注意2】
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的范畴,属于非流动资产。
3.1.2、存货成本的确定
1>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2>初始计量:成本
采购成本:价税费
加工成本:(料)工费
3>期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3.1.3、外购存货的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染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入库前的合理费用。
【注意1】相关税费包括: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但是,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满足抵扣条件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存货采购成本
【注意2】营改增之后运输费也涉及增值税问题
【注意3】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库存的单位成本
【特殊情况】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的处理方式:
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
1>金额较大
1.1>直接计入存货成本(一般情况)
1.2>先归集,期末按存销比例分摊计入
期末存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
2>金额较小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销售费用)
3.1.4、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是指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3.1.4.1、存货的其他成本
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
【注意】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3.1.4.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实际成本法
①个别计价法
假设前提: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一致
具体计算过程: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
缺点:发出存货成本分辨的工作量大。
优点:成本计算准确。
适用: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②先进先出法(重点掌握)
假设前提:先购进的存货先发出
具体计算过程:按先进先出的假定流转顺序来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及期末结存存货的成本。
优点: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
缺点: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
提示: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前的利润和库存存货的价值。
③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④移动加权平均法
每购进一批,就计算一次平均单价
具体计算过程: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次进货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 x 本次发货前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 x 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优点: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成本比较客观。
缺点: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2>计划成本法
3.2、原材料
1>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
2>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3>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3.2.1、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
3.2.1.1、设置的会计科目
1>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
2>"原材料"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在途物资"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应付账款"科目应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3.2.1.2、原材料的账务处理
1>购入原材料
①单货同到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②单到货未到
单到时: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材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③预付货款方式采购
预付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采购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补付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注意】
预付账款账户,一用用到底。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保留原来的借贷方向。
④货到单未到
月末仍未收到单据时材料按暂估价值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
借:原材料【红字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金额】
等单据到后再按实际金额记账。
2>发出原材料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成本】
制造费用【间接材料成本】
销售费用【销售环节消耗】
管理费用【行政环节消耗】
研发支出【研发环节消耗】
其他业务成本【对外销售】
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3.2.2、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1>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本质上还是实际成本)
2>计划成本+成本差异(月末调整)=实际成本
口诀:超同正,节反负。
3>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
4>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的差异+本期验收入库的材料成本差异)/(期初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的材料成本)
5>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3.3、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的材料物品。
企业的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3.3.1、包装物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3.3.1.1、包装物的内容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①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的包装物:
4.1>出租的包装物:
①出租包装物时(收回时分录相反):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出租包装物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库存包装物
②收取押金时(退押金时分录相反):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③收取租金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④按照规定方法摊销包装物成本或核算包装物维修费用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包装物摊销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4.2>出借的包装物:
①出借包装物时(收回时分录相反):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出借包装物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库存包装物
②收取押金时(退押金时分录相反):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③按照规定方法摊销包装物成本或核算包装物维修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包装物摊销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注意】如按计划成本核算包装物,在发出时,应同时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3.3.2、低值易耗品
3.3.2.1、低值易耗品的内容
作为存货核算和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一般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和其他用具。
3.3.2.2、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该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
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
1>一次摊销法的会计分录
一次摊销法是将其价值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有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3.4、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3.4.1、税法的规定
1>委托方:消费税(烟丝和卷烟、高档化妆品等共15个税务)
①受托方为单位:代收代缴
②受托方为个人:收回后自行缴纳
2>受托方:增值税
3.4.2、委托方涉税会计处理
1>增值税:
①一般纳税人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②小规模纳税人借记
委托加工物资
2>消费税:
①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计入借记
委托加工物资
②收回后加价出售或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5、库存商品
3.5.1、库存商品的内容
1>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2>库存商品具体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寄存在外的商品、接受来料加工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等。
3>已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未未提取的产品,不应作为企业库存商品,而应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进行登记。
4>“库存商品”科目应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3.5.2、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
3.5.2.1、验收入库商品
1>工业企业生产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2>商业企业外购商品入库(一般纳税人):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工业企业的供产销
①银行存款->原材料->生产成本.料
②应付职工薪酬->生产成本.工
③制造费用(水电费、机器维修、机器折旧等)->生产成本.费
④已完工产品->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利润
⑤未完工产品(在产品)
3.5.2.2、发出商品
1>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应结转其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1>关于成本:
①工业企业
实际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
②商业企业
毛利率法(批发企业)
售价金额法(零售企业)
2>商品流通企业商品销售成本的确定
①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指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期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该方法适用于商业批发企业,因为同类商品的毛利率大致相同,采用这种存货计价方法既能减轻工作量,也能满足对存货管理的需要。
公式:
销售净额=销售收入﹣销售退回﹣销售折让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净额 x 毛利率=销售净额 x (1﹣毛利率)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②售价金额核算法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该方法适用于零售企业,因为零售企业要求按商品零售价格标价,采用该方法更简单。
公式:
商品进销差价率 = (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 + 本期入库商品进销差价) / (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入库商品售价总差价) x 100% = 总差价 / 总售价 x 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 本期商品销售收入 x 商品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 本期商品销售收入 - 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 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 -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3.6、存货清查
1>存货清查发生盘盈和盘亏,应编制"实存账存对比表",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期末处理后该账户无额。
2>核算时分两步:
第一步,批准前调整为账实相符;
第二步,批准后结转处理。
3.6.1、存货清查的会计分录
1>盘亏时:
①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自然灾害原因除外】
②批准后:
借:原材料【回收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赔偿】
管理费用【收发计量、自然损耗、管理不善等造成】
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非正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盘盈时:
①批准前:
借:原材料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②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3.7、存货减值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①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
②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现净值计价,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表明存货可能发生损失,应在存货销售之前确认这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减少存货的账面价值。如果减值因素已经消失,减值的金额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2>会计分录
①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②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时,按恢复增加的金额: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注意】企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当一并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