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实施方案 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近日,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年底,全省将初步建立起“1+1+6+6+18+N”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其中包括1个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1个全省性再生资源回收信息综合平台、6个再生资源集散中心、6个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18个分拣中心和N个中转站及回收服务网点,实现废旧家电回收量达120万台,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县域覆盖率达95%以上、城乡覆盖率达80%以上。至2027年年底,实现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5年增长15%,废旧家电回收网点县域全覆盖、城乡覆盖率达95%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了五大主要任务,即建立健全回收网络;培育多元化、规模化回收主体;探索创新回收模式;畅通二手商品流通渠道;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在建立健全回收网络方面,海南省将健全县域三级回收网络,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海口、三亚、文昌、临高等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建成并规范运营;加快推进三亚再生资源集散中心、琼中湾岭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建设,推动海口、儋州、东方、万宁等市县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中心;支持海口、三亚、屯昌、文昌等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支持儋州地区建设海南省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基地。

根据《实施方案》,海南省将支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发展“互联网+”回收,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支持海口、屯昌等市县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

海南省将加强资金和要素保障,支持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拆解处理中心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引导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新建或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