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次密集通报!多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徐汇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徐汇区徐家汇街道房管所八级职员王寅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问题。2018年至2023年期间,王寅鹏多次违规接受辖区内物业管理公司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2024年5月,王寅鹏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2.徐汇区地下空间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刘鹏飞公款旅游、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9年8月至9月,徐汇区地下空间开发公司组织部分职工以疗休养为名到风景名胜区变相公款旅游,刘鹏飞作为公司时任主要负责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并带队参加公款旅游。2024年7月,刘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徐汇区田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董栩私自用公车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23年至2024年期间,董栩利用负责保管单位公车油卡的便利,多次使用单位公车油卡为其私车加油。2024年8月,董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日前,长宁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上海美天副食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华山菜市场原副经理张杰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2024年4月,张杰收受菜场经营摊户赠送的购物卡。张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张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长宁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工作人员陆慧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券的问题。2010年至2023年9月,陆慧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多次收受数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礼券。2024年5月,陆慧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长宁区周家桥街道沈家郎居民区原党总支书记任庆贵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0年11月,任庆贵在沈家郎居民区某小区加梯工程项目实施中,擅自在《工程签证单》建设单位一栏签名、加盖居委会印章,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7月,任庆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普陀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普陀区桃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支部书记、队长、四级高级主办江留义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问题。2023年6月,江留义接受其执法对象施某宴请并收受礼金2000元。2024年7月,江留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普陀区上海人民印刷八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勇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2023年3月,周勇往返北京出差,并违规报销超标准的往返车票费用。2024年8月,周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普陀区长寿路街道长寿新村第三居民区党总支原书记余勤违规领取慰问品问题。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余勤担任长寿新村第三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期间,在党总支组织的活动中,违规领取慰问品4份。2024年7月,余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虹口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虹口区总工会原一级调研员袁忠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至2023年,袁忠民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并收受消费卡。袁忠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医学装备处处长王琪违规收受消费卡等问题。2021年至2024年,王琪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消费卡与海鲜礼包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原工作人员耿萧、马燕君不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11月,耿萧、马燕君在受理不动产补证登记业务中,未认真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与原证档案材料,致使申请人冒充实际房产权利人补领到不动产权证书后,以此证书诈骗他人巨额财物。耿萧、马燕君二人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日前,嘉定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二级主办贺金平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1年,贺金平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2次,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给予的礼金,价值共计5000余元。贺金平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4年5月,贺金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嘉定区安亭镇双浦村党总支委员兼村控股企业、村属企业总经理管银波,违规使用公款用于业务往来、超标准购置公车问题。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管银波任村控股企业总经理期间,违规购买香烟、白酒、大闸蟹、高档礼品等用于业务招待,金额共计40余万元。2022年10月,管银波以村属企业名义超标准购置一辆价值100余万元的轿车作为公车。管银波还存在其他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24年6月,管银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嘉定区徐行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正科级干部陆丽娟不正确履职、违规拆分项目问题。 2020年,陆丽娟担任徐行镇小庙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小庙村通过拆分项目与私营企业签订清运垃圾合同协议30份,规避了集体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镇相关部门监管,涉及金额90余万元。2024年6月,陆丽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嘉定区南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行政执法员陈晓锋履职不力、担当不够问题。2023年10月至11月,陈晓锋在具体负责南翔镇社区拆违控违工作、处置“12345”违建举报工单过程中,对违建跟进处置不力,未及时至现场核查并上报违章搭建情况,亦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消除违建,且答复热线工单内容不实。2024年8月,陈晓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日前,静安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静安区彭浦镇原党委书记徐友法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徐友法2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徐友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原党支部副书记王孔良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王孔良担任原闸北区市政工程管理署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金。王孔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静安区原血液事务管理中心主任杨荣强、职员孙已棱、戴玲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及礼品问题。 2020年10月、2021年10月、2022年10月,杨荣强、孙已棱、戴玲烨3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还存在收受礼品问题,相关费用共计5499元。2024年5月,杨荣强、孙已棱、戴玲烨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日前,杨浦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非正规组织工作岗位负责人欧阳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至2016年间,欧阳平数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此外,欧阳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4年6月4日,欧阳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角场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高文金违规使用公车问题。高文金任所长期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混乱,其本人在2021年至2022年间多次公车私用。同时高文金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5月8日,高文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杨浦科创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集团本部党支部书记、本部工会主席汪海强履职不力问题。汪海强在经办公司培训任务时,履职不力,以科创公司与某学院有多年合作关系为由,明显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比价过程形同虚设,造成培训费虚高的后果。2024年8月5日,汪海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青浦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原青浦区财经进修学校校长季定宪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9年1月至2023年4月,季定宪任青浦区财经进修学校校长期间,违规领取薪酬补贴共计23048元人民币。2023年11月,季定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青浦区朱家角镇大新街居民区党支部书记杨春花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间,杨春花两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2024年4月,杨春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青浦区金泽镇减量办副主任林晓彬、金泽镇城建公司工作人员唐晓东履职不力问题。2023年,在金泽镇镇域范围内土地复垦项目中,镇减量办对土地复垦地块疏于管理,林晓彬作为镇减量办副主任,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金泽镇规建办在处理环湖北路偷倒渣土问题过程中,未认真开展核查工作,也未与该地块日常管理主体单位沟通协调,唐晓东作为时任镇规建办负责环保工作的工作人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4年5月,林晓彬、唐晓东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日前,金山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金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原四级高级主办周良、原四级主办奚冬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和消费卡问题。2018年至2021年期间,周良利用担任区拆违办专职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节假日、周末多次驾驶该办租用的车辆用于处理私人事务或游玩等。2021年至2023年期间,周良、奚冬杰两人多次将其个人名下的车辆送至某汽车维修公司进行验车或保养,相关费用列入单位车辆维保费结算,共计1.9万余元。2018年至2022年的每年年底,奚冬杰作为区拆违办租车等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多次接受租车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品和消费卡,共计5000余元。2024年5月,周良、奚冬杰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2.金山区廊下镇原水务站站长李全花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2年每年春节前,李全花在管理服务对象单位食堂内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安排的宴请,并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2024年8月,李全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金山区高新区合兴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何春梅履职不力问题。何春梅在担任合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与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合同》,在明知土地平整项目需要渣土消纳的情况下,何春梅不仅未能积极会同该公司办理有关渣土消纳处置证明,甚至对该公司未取得渣土消纳许可证即进场施工的行为默许放任、失察失管。在渣土消纳期间,亦未安排村委会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监管巡查工作,导致河道被非法填埋的不良后果。2024年1月,何春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松江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松江区规划设计所原所长朱根新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金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间,朱根新在担任松江规划设计所所长期间,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并收受礼金。此外,朱根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4年5月,朱根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松江区新浜镇市容环卫管理所副所长李刚不正确履职问题。2022年,李刚在担任新浜环卫所副所长期间,作为车辆维护管理负责人,在对第三方给环卫车辆维修保养工作中,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第三方将环卫作业车分包给已经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汽修厂维修,且对维保明细结算情况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集体经济损失。2024年7月,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民晚报综合廉洁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