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陈俊云:自觉担当履职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本文转自:人民网
“筑牢忠诚检魂 守望公平正义”先进典型系列访谈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陈俊云:自觉担当履职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谢星宇 兰志飞
主持人:陈主任,您深耕刑事检察业务已经23年,处理过的案件不计其数,能否跟我们分享一些印象深刻的代表案例呢?
陈俊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每一位检察官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办理过的众多案件中,我想分享三起典型案例。
首先,是2019年的曹某某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是一起“套路贷”犯罪案件,案件错综复杂,涉案人数众多,个案事实达百余起。我们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查细审撰写补充侦查提纲、面对面沟通加强侦查指导等方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积极发挥诉讼监督职能,成功追诉漏犯2人、漏罪92起。同时,我们积极挖掘并上报涉嫌“保护伞”线索,推动了对背后腐败势力的严厉打击。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诉讼监督案例。
另一件是2022年陈某等116人养老诈骗系列案。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克服办案客观环境的限制,始终坚守在一线岗位,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围绕不同层级犯罪嫌疑人所起作用、涉案产品说明、相关采购合同及电子数据提取等工作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同时,我们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维护受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该案罪名和量刑建议均获法院采纳,该案补充侦查文书还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范例。
还有一起是2023年张某某等3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诈骗案挖出了涉及43人的电影诈骗系列案件。该团伙利用所设公司,虚构电影版权转让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欺骗客户投资,致使45名被害人被骗,涉案金额达2400多万元。针对本案犯罪分子以公司为“幌子”或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从事前审核把关、事中管理监管、事后查处力度提出加强综合治理的意见,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获采纳。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虽然每天都要面对大量繁重的案件,但对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的把控丝毫不能松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我们的办案追求。只有办案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才能让公平正义真正让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见。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俊云接受人民网专访。人民网 兰志飞摄
主持人:从您的分享中可以看出,您和团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和坚守。结合您的经历,您是如何看待部门管理和队伍建设的?
陈俊云:在我看来,部门管理和队伍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作为第二检察部的负责人,我深知自己不仅是团队的引领者,更是部门每一位干警的坚实后盾。因此,我始终注重对外沟通协调和对内表率引领,营造一个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同时,我们结合刑事检察工作需求,通过搭建各种学习交流平台,注重以老带青、以赛代训、以赛代学,不断提升青年干警的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第二检察部也荣获了多项荣誉表彰,如获评“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连续两届被共青团福建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还荣获福州市五一先锋号等。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俊云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 兰志飞摄
主持人:在未来的工作中,您有什么展望?
陈俊云:于我而言,只有在刑事检察岗位上日复一日的坚守和付出,才能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作为一名刑事检察官,我认为,只有始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维护法律权威,兼顾人文情怀,才能真正守住老百姓心中的公平正义。未来,我会继续坚守岗位,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努力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实习生曾嘉豪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