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坚持“五动”举措推进清廉建设提质增效
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马山县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清廉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印发《清廉马山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持续采取“五动”举措推进清廉马山建设提质增效,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高位驱动”,强化组织领导。县委领导班子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县委书记认真履行清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高位驱动”,县委及时调整清廉马山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工作专班,印发《清廉马山建设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总体安排》,先后3次组织召开清廉马山建设专题会,研究贯彻落实清廉建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扎实推进清廉马山建设。县委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首课制度”,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2024年上半年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对18个乡镇(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廉政谈话130人次,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层层开展廉政谈话300多人次。
坚持“宣传发动”,注重舆论导向。县清廉办宣传组持续依托“清廉马山”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作用,及时通报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等。强化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清廉建设 勇毅前行》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到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共168批5800多人次,全县开展各类警示教育会议和活动共90多场次,辐射教育8400多人次。同时,强化清廉典型宣传,加强每月信息报送工作。2024年以来获得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清廉马山建设信息20多篇,编印《清廉马山建设工作简报》7期21篇,上报给市清廉办清廉建设信息21篇,清廉建设理论征文获得表扬3篇(其中二等奖1篇,优胜奖2篇)。全县累计悬挂相关横幅标语600多条,制作“山歌唱廉”“勤廉榜样”等宣传板报50多张,播发廉洁公益广告980条次、廉洁过节提醒短信2390多条次,有效杜绝“节日腐败”,持续营造良好的崇廉拒腐舆论宣传氛围。
坚持“部门联动”,注重协调配合。坚持分类指导,督促各牵头单位制定三年行动清廉建设细案,扎实推进部门联动,及时召开三年行动工作部署会等清廉建设专题会议50多场次。大力倡导清廉家风,深化推进融合共建,统筹协调各单位上好家教家风专题课,建设清廉家风宣传阵地,组织干部家属召开座谈会、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等。城乡联动深入开展清廉乡村(社区)移风易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两制一化”等工作。各牵头单位协调配合,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节日,组织深入学校、社区、爱国教育基地开展“弘扬清廉家风 培育文明家庭”“文明清风进万家”“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红色基因”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15场次,参加人数5000多人次,表彰“文明家庭”75户,培育县级“清廉家庭”10户,“廉洁家属”15名,指导干部和家属签订《清廉家庭承诺书》18000多份,通过分享家风家训好故事,进一步弘扬优良家风,培育家国情怀,使好家风和清廉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坚持“示范带动”,注重以点带面。充分挖掘特色亮点和清廉元素,持续推进23个重点培育点的清廉建设,打造出县纪委监委机关“清风马山·铁军护航”“鼓乡卫士,护航先锋”、县人民法院“廉‘和’‘贝侬’,法铸方圆”和古零镇乔老村“清廉勤政,醉美乔老”等马山清廉品牌。马山县加强示范创建,完善档案管理,8个单元同步推进示范单位的培育创建工作。今年3月,县人民法院、古零镇乔老村、白山镇民族村等3个单位已完成清廉广西建设示范单位实地复核迎检工作,树立了典型标杆,待下一步命名挂牌。同时,坚持示范引领,达到以点带面的建设效果,督促各建设单元重点抓好清明政治铸造、清廉政府打造、清廉干部锻造、清朗社会营造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提升等“五大行动”,以及为民办实事、推进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任务,确保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坚持“督查推动”,强化督查考评。一是履行监督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八小时以外”监督等一系列措施,抓实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等工作。二是研究制定月度重点工作清单,推进专项检查。2024年以来县清廉办督导组围绕各牵头单位、各乡镇的清廉建设工作推进和重点培育点建设等开展专项督导7次,发现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问题5个。三是采取“清单化”监督模式,强化政治监督。开展“三张清单一流程图”上墙等工作,同时铁面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作风顽疾得到有效解决,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以高压反腐败态势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2024年上半年全县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9人次,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四是不断优化清廉建设考评细则,认真开展年度清廉建设绩效考评工作,上半年将70多个单位(含乡镇)2023年清廉建设考评分计入年度绩效考评总分,其中有14个单位(含乡镇)获得绩优加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依据,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为下一步清廉建设三年行动提质增效打下坚实基础。(韦洪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