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周千清 菏泽报道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起草《菏泽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8个方面34项内容,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强化煤矿治本攻坚抓落实。制定菏泽市煤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对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执法一处和产煤县应急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诊断体检8矿次,排查安全隐患858条,提出建议意见82条。
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抓落实。对8处煤矿375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审查,发布预警信息,建立“一矿一册”工作台账,督促煤矿落实管控措施、治理资金和责任人。开展煤矿定点划线,实行挂牌管理,对辖区煤矿采煤工作面划定生产红线87处。
聚焦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抓落实。全国两会、五一、端午节期间,市、县应急局4支监管执法队伍同步开展督导检查,所有驻矿安全督导员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开展安全检查6矿次,督促各煤矿完成雨季“三防”工程146项,开展演练15次,组织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68矿次、撤出井下作业人员22634人次。
严格“打非治违”抓落实。坚持“逢检查必执法”,采取突击夜查、“四不两直”、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今年以来,组织执法检查20矿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450条,停用设备3台(套),行政处罚196.8万元。
突出压实煤矿主体责任抓落实。推动各煤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62次,治理灾害工程47项,升级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工艺27项,组织安全培训159次、培训从业人员14657人,学习宣贯法律法规32场,开展应急演练29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