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人大: “三个抓实”助推乡村振兴
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近年来,玉林市玉州区人大常委会把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建设作为履职主线,聚焦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抓实代表引领、机关帮扶、执法检查等三个方面工作,为乡村振兴贡献人大力量,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实代表引领工作,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玉州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双联系”制度,将全区102个代表联络站打造成基层代表联系选民的桥梁、履行职能的平台,在代表联络站开展代表联系群众见面会,听取选民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收集到发展香蒜产业、加快牛腩粉产业发展等有关乡村振兴的意见建议25条,形成联络站重点建议6条,确保把人民的声音、代表的良策体现在人大工作中。积极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活动,引导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在助推乡村振兴、服务高质量发展上主动作为,带头发展果蔬、中药材、水产等示范基地25个,奏响产业振兴大合唱,涌现了一批优秀典型。通过代表的示范引领,不断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内生动力,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发展各项工作中去,为乡村振兴不断注入新的活力,积极推动玉州区乡村振兴战略步伐。
抓实机关帮扶工作,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玉州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乡村振兴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到认真对标、率先垂范,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户、深入产业基地、深入田间地头,掌握一线实情、了解民意。督促指导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党建组织等工作,把乡村振兴政策落到细处、落到实处,积极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巩固脱贫攻坚巩固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与群众面对面深度交流、有效沟通,宣传政策要点、倾听群众难点、打通问题堵点。
抓实执法检查工作,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玉州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乡村振兴工作领域为监督重点,将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纳入执法检查的内容、专项报告的审议、代表视察的范围。今年以来,玉州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围绕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督促落实开展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责任制,为推动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走在前开新局”发挥人大作用,提供法律支持。(谢胜林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