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涉企侵权谣言,企业也应履行主体责任
本文转自:北京青年报
一种说法
治理涉企侵权谣言,企业也应履行主体责任
张智全
近期,国家网信办深入组织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指导网站平台加强网上涉企信息内容管理,依法依约处置一批侵犯企业、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通报部分典型案例。“墨子商业论”等账号散布谣言信息,恶意诋毁企业形象,被依法依约关闭。
近年来,网络上抹黑企业、恶意诋毁企业形象的各种谣言层出不穷,不少企业深受其害。在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已成共识的背景下,重拳打击涉企侵权谣言,促使企业摆脱侵权之苦,已是当务之急。
不法之徒利用网络谣言诋毁企业形象的侵权行为能够得逞,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抓住了部分企业不善于辟谣、“怕越描越黑”的心理。由于面对“造谣者一张嘴,辟谣者跑断腿”的高成本付出,加之自身在经营中可能存在不合规或瑕疵行为,遂滋生“花钱消灾”的被动应付心态。涉事企业如此息事宁人,很可能让欲壑难填的侵权者抓住了“软肋”,让侵权行为得寸进尺愈演愈烈。
治理涉企侵权网络谣言,涉事企业应主动履行辟谣、澄清的主体责任,毕竟自身的权益首先需要自我强化保护。如果涉事企业对诋毁自己形象的各种谣言视而不见,被动等待监管执法部门来撑腰,很可能令维权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可能陷入“谎言重复一百遍就是真相”的困境,让自身商誉遭受不可挽回的戕害。
同时,涉事企业在辟谣、澄清问题上的消极作为或不作为,也可能让治理涉企侵权网络谣言的努力,因缺了受害者的积极参与而大打折扣。治理涉企侵权网络谣言,旨在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既需要监管执法部门的常态严肃执法,也需要公众的参与和相关社会组织功能的发挥。饱受网络谣言诋毁之苦的涉事企业,只有主动对侵权者用脚投票,切实扛起辟谣的主体责任,才能让涉企侵权网络谣言的治理形成合力,让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取得切实成效。
还应当看到,被网络谣言诋毁的企业主动履行辟谣主体责任,也是法定义务。企业的经营行为始终要面向消费这个终端,而提供商品销售及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知情权。被网络谣言诋毁的涉事企业及时辟谣、澄清,既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必然之举,也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必然要求,所以,涉事企业理应承担起辟谣、澄清的主体责任。
作为合力共治网络侵权谣言的重要力量,不堪网络谣言侵权之苦的涉事企业不能置身事外。一方面,涉事企业应加倍呵护自身商誉,坚决向侵权者说“不”,以切实履行辟谣主体责任,为综合治理侵权网络谣言、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贡献力量。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督促、引导涉事企业主动履行辟谣主体责任,并对履行辟谣主体责任不力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涉事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倒逼涉事企业积极作为,主动参与侵权网络谣言的治理,推动营商网络环境的优化。
供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