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融合审判 护航花季人生

本文转自:赣南日报

推进融合审判 护航花季人生

——全南法院创新探索少年家事综合审判机制纪事

□邓集琼

做好新时代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全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少年和家事审判融合机制,自2021年以来,共妥善审结涉家事纠纷和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090件,凝聚各方力量将其中774件化解在诉前,调解率高达71%,帮助23名未成年人顺利完成教育改造真正融入社会,争取教育部门配合支持5名被告人重返校园,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融合: 筑牢少年权益保护阵地

近日,全南县人民法院“全心护苗”少年家事综合审判中心正式成立并运行,“全”代表全南县人民法院的地域属性以及保护的全过程,“心”指全心全意,“护苗”则为关爱、守护未成年人。

综合审判中心不是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的简单相加,而是推动二者在审判模式、审判理念等方面融合。为确保少年与家事审判相互融合、协调发展,该院将涉少刑事审判中的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矫治等工作机制纳入涉少民事与家事审判范围,确立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构建“心理咨询+心理矫治+情感修复”的心理疏导模式,坚持红色教育、法治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的“三教融合”教育方式,从全面贯彻保护性、修复性司法理念入手,对加强少年家事审判理念、硬件设施、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目前,少年家事综合审判中心配备了素质高、业务精的法官6名、法官助理6名、专门从事少年家事纠纷调解的专职调解员6名,改变过去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人员少、单打独斗、覆盖面窄的问题。为营造和谐解纷氛围,全南县人民法院改造升级审判大楼活动室为“三区一庭一长廊”,创新审判场所布局,挂置以“家”为主题的温馨标语,审判桌上用“丈夫”“妻子”取代“原告”“被告”,由“坐堂审案”转为“圆桌谈心”,拉近当事人心理距离,推动纠纷在“家”中化解。设立家事文化展示长廊和宣传教育区、儿童娱乐区、心理疏导区,在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配备沙发、绿植、玩具等家居设施,通过柔和色调、圆弧家具、温馨文化突出“家和”理念,让当事人在不同情景模式和氛围下,敞开心扉,真情流露,解开心结。

沟通: 柔性巧断婚姻家事纠纷

2024年1月,该院在执行一起拖欠长达10年小孩抚养费案件中,主动邀请县政协、妇联、司法等部门协同发力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该案当事人邱某与刘某华于2014年判决离婚,约定其婚生男孩由刘某华抚养,邱某需承担孩子每月300元抚养费。刘某华未履行抚养义务,邱某也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婚生男孩一直由其爷爷代抚养。爷爷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邱某支付拖欠10年的抚养费共计3.39万元。

承办法官领着孩子和其父母来到少年家事审判中心,邀请小孩父母观看婚姻家庭题材视频,并讲解离婚对双方老人及孩子带来的伤害。“你们作为孩子的父母现在离婚了都不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孩子爷爷70多岁已经没有抚养能力,孩子还这么小,你们确定他能担起生活的重担吗?”听到这里,邱某陷入了沉思,“法官,我想清楚了,虽然我们两个离婚了,但是孩子是无过错的,我愿意支付抚养费。”在承办法官推心置腹的耐心沟通下,邱某主动支付了拖欠长达10年的抚养费。

汲取办案经验后,该院充分发挥柔性沟通的解纷优势,坚持将心理干预和亲情修复前置,设立心理调解工作室和“家事调解日”,在家事纠纷中引入专业婚姻关系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并在心理辅导过程中注重答疑释惑与提醒指导相结合,帮助消融“情感坚冰”。借力妇联组织力量,选派11名优秀法官组建基层“巾帼亲情服务队”,探索“沟通修复四步法”,将调解工作做到极致,挽救了大量濒临破碎的家庭。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官,我要做的就是秉持‘如我在诉’情怀,通过推心置腹的沟通让当事人重温家庭的美好,用心守好一个个‘小家’,护好我们这个‘大家’,为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该院民事庭庭长陈丽娟说。

共治: 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

今年3月7日,全南县人民法院制发了《三八妇女节女法官进校园普法方案》,18名法官、法官助理分别走进12所中小学集中开展以“预防性侵”为主题的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并面向全南二中52名教师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沙龙。同时,该院积极联合全南县教科体局等6家单位共同印发《全南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院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择优选择23名法官、法官助理担任辖区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运用法治思维参与学校管理,建言献策,大力开展巡回法庭进校园30余次,选取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的案件,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以案释法,让法律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延伸普法宣传带动了社会参与共治,该院与县公安、司法行政、妇联、团委、民政、教育等单位联动,共建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家庭教育指导员,在反家暴、儿童救助、回访帮教等方面形成合力。对涉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涉及抚养、赡养纠纷的民事案件中的涉案家庭建立档案,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不定期回访,跟踪帮扶,对未成年人成长给予跟踪性、持续性关怀,为生活困难群体搭建救助桥梁。

家风家教是未成年人保护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全南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随案发放法官的“一封信”,让涉诉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子女心理的关注,减少诉讼过程中对其心理造成创伤。一组数据展示了丰硕成果:三年来,开展家庭指导124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3份,对不当家庭教育行为说“不”;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5份,用法律武器摁住“家暴拳头”;对未成年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90人次,家事纠纷诉前调解近974件,没有发生“民转刑”及人身伤亡等事件,未成年人重复犯罪率为0。

“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希望,我院将持续深化推进少年和家事审判工作方式,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架起一道平衡木,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社会发展铺好坚定基石。”全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辛士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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