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纷争 福建古田法院调解化干戈

本文转自:法治网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越1300公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对法院干警高效负责、专业细致的态度深受感动,特制一面锦旗邮寄至古田县法院,以示感激。

2024年1月8日,福建某健康科技公司与山东某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千叶豆腐生产设备一套,共计23万元,在健康科技公司交付了定金及部分货款后,工业装备公司发货。

某健康科技公司收到货后,经清点发现少了一台斩拌机,便多次催促工业装备公司发货。经多次催告无果后,健康科技公司诉至古田县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工业装备公司返还双倍定金及其已支付货款,并赔偿相应违约金。

考虑到被告公司远在山东,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案件快速处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已意识到自身错误,且系因春节物流等原因未能按期补发斩拌机,如直接判决该案结案,难免影响双方日后的合作。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秉持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同时又通过“以诚立足、和气生财”的经营理念对双方进行劝解疏导。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署调解笔录后,古田法院第一时间向双方出具调解书。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近年来,古田县法院将涉企案件办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针对诉讼周期长、诉讼难度大等问题,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压缩办案周期,高效审理涉企案件,切实增强企业的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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