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立案复审是否将终止对澳葡萄酒“双反”?商务部回应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倪浩】11月30日下午,商务部举行例行记者会。有媒体提问,11月30日,中方发布了对澳大利亚葡萄酒“双反”措施复审调查立案的公告,后续商务部还有什么调查程序,是否将终止对澳大利亚葡萄酒的双反措施?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表示,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澳在世贸组织框架下达成妥善解决世贸争端的共识。2023年10月31日,商务部收到澳大利亚葡萄和葡萄酒协会提出的复审申请,请求商务部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调查,商务部对申请人的主张及其所附证据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立案条件和证据要求,决定接受申请,发起复审调查。
束珏婷表示,后续商务部将依法开展复审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权利。根据对各利害关系方的主张及其证据的审查结果,做出客观、公平、公正的裁决。
2021年3月26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为避免双重征税,不征收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21年3月28日起,为期5年。
根据商务部11月30日发布的消息,2023年10月31日,澳大利亚葡萄和葡萄酒协会向商务部提交了《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复审的申请》,主张相关措施实施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请求商务部就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取消措施。
商务部经审查后认为,澳大利亚葡萄和葡萄酒协会的主张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证据符合复审立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3年11月30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所适用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