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理工科博士待遇势在必行
据澎湃新闻日前报道,江西省教育厅近期答复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22号提案《关于实施科教兴省的关键在于大幅提升理工科博士研究生的规模和待遇的建议》称:与周边的安徽、湖南和湖北等省份比,江西在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教育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可以考虑由高校从“双一流”专项资金中设立专项,提高理工科博士生生活补贴(待遇),并根据业绩奖励优秀博士生。
资料显示,2017年,我国对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进行了一次调整,将中央高校博士生从每生每年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地方高校博士生从每生每年不低于1万元提高到不低于1.3万元。除博士国家助学金之外,大部分博士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因此,博士生年收入也就一两万元。这一收入水平,远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3万元。
将博士待遇提高到多少合适?大部分意见是,让博士生每个月收入达到1万元,或整体年薪达到10万元以上。江西省政协委员即提出,“要将理工科博士研究生的工资待遇提升至年薪10万元以上。”问题在于,提高博士待遇的钱从何而来?
增加财政拨款,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是不少建议中提出的对策。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会让所有博士生得利,但从现实看,提高博士国家助学金标准,对提高博士待遇,恐怕只是“杯水车薪”,因为2022年全国在学博士生55.61万人,整体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只会是人均几百元的增幅,这距离让博士生年薪达到10万,相距甚远,难以让所有博士过上“体面”的生活。
完善博士生导师制,建立导师资助制度,对于提高博士生待遇也有好处。理工科博士的待遇低,与相应的导师资助制有待完善相关。一方面,导师自身可能并没有科研项目以及充足的科研经费,另一方面,导师并没有把经费用于资助博士生。要建立导师资助制,就必须改革科研经费配置方式并明晰导师的权责,应减少竞争性科研项目,增加非竞争性科研项目,即所有高校教师均可获得经费,这可以把高校教师、科研人员的精力从过去争科研经费转向重视学术研究,由此破除教师管理、评价中的“唯项目论”,让导师能把更多精力用于人才培养,也有经费去资助自己所带的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