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首套房”认定有变,新政策9月1日开始实施

8月27日,潍坊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通知显示,9月1日起实施首套房认定新政,多种情形可享受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新购商品住房,凭出生医学证明,可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出售自有住房后新购商品住房的,凭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旧房交易登记信息,可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商品住房已经出租或正在出售的,凭《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其新购商品住房可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

此外,《关于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中提到:居民家庭可选择以购房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作为住房套数查询范围;以上通知事项,仅用于商业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业务,不作其他用途。

据悉,新政策自2024年9月1日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上级政策调整,将按新规定执行。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孙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