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拒录有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违法吗?

8月19日,话题#劳动仲裁怎么成了求职污点#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网友热议。

“申请劳动仲裁,会影响以后找工作吗?”一段时间以来,不时有劳动者在社交平台发帖提问。

申请劳动仲裁,本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却因有过劳动仲裁的经历,在求职时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在与劳动者商议离职事宜时,有企业HR直言不讳:“不要轻易申请劳动仲裁,会有记录,公司不录用有仲裁记录的人。”

那么,劳动仲裁记录可以被企业查到吗?申请劳动仲裁对以后找工作是否有影响?企业拒录有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违法吗?是否涉及侵权?因劳动仲裁记录被拒绝录用,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伟律师的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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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记录可以被企业查到吗?申请劳动仲裁对以后找工作是否有影响?

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对特殊,必须遵循仲裁前置原则,即必须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审理并裁决,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进入一审程序,如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即进入二审也是终审程序,简称为“一裁两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主要公布平台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因此,如果该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且判决结案,判决书确实会在互联网公开,企业是能够检索得知的。即使未进入诉讼程序,也不代表企业就不能查询到,近年江苏省、海南省以及北京市的朝阳区和海淀区等地方人社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在互联网公开的规定,这意味着仲裁裁决书也会上网,企业也有可能检索得知。

申请劳动仲裁是员工的法定权利,这是员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途径。原则上讲,申请劳动仲裁记录不应当对员工的再次就业产生影响。但部分企业在入职背调过程中会将员工有无劳动仲裁记录作为背调内容之一,并区别对待,主观性地认为发生过劳动纠纷的员工可能是“刺头”、不好管理,进而将其拒之门外。当然,这只是个例,绝大部分企业还是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客观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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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拒录有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违法吗?是否涉及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第二十六条则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据此,在求职者的个人学历、职业履历等均符合企业招聘要求的情况下,如果企业仅因该求职者有过劳动仲裁经历就拒绝录用,该行为在本质上属于就业歧视,是一种侵权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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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动仲裁记录被拒绝录用,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为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12月12日公布的《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中,专门新增了一项案由,即“平等就业权纠纷”。因此,如果劳动者因存在劳动仲裁记录而被新单位拒绝录用,该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平等就业权纠纷”之诉,要求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并赔礼道歉等。

作者|朱婵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