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错了,能不能别告诉我妈……”
7月23日上午
在马鞍山市区
两名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少年
被执勤交警拦下
经询问得知
骑车少年不满16周岁
且两人均没佩戴头盔
当交警要联系其家长时
少年突然说
“警察叔叔我错了
能不能别和我妈说
我在马鞍山被抓的”
原来两人竟是瞒着父母
从当涂县骑车
到市区玩耍
为了少年安全着想
民警立即联系家长
告知事件情况
和危险后果
并安排出租车
将两人送回家中
另外
交警再三叮嘱家长
“回家不要打孩子
教育为主”
也提醒两人
不到法定年龄
不能骑车上路
警方提醒
孩子假期“放飞自我”时,不能松交通安全弦,家长带孩子外出,或孩子自行外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度假期。
一、年满12周岁才能骑自行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二、骑行请遵守交通法规
年龄达标的孩子,家长更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因为其活动范围扩大了,不确定性因素也增加了。
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
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
过马路要依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能闯红灯或冲黄灯;
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
没有斑马线时要走过街设施;
骑车要集中注意力;
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的车内侧区域。
来源 | 马鞍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