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将部分诈骗所得给女友转账买车买房,女子拒不退赃还将钱转给现任
恋爱期间男友为自己买车买房,但这些财物实为男友诈骗所得。一名女子明知获赠财物系赃款,还妄图私吞,转移这些财产。
4月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松江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这名女子陈静(化名)提起公诉。
松江区检察院介绍,2020年6月,陈静经朋友介绍与培训机构老师吴某结识,两人一见钟情,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交往不久,吴某就辞去了培训老师的工作,与陈静一起开了一家店铺,吴某负责经营,陈静则在前台接待,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两人都相处得十分融洽。伴随着感情渐笃,吴某为陈静买了一辆代步车,还资助她在老家购置了一套房产。
但正当陈静享受这段爱情时,吴某却在2022年10月被警方刑事拘留。原来,从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吴某一直以能有偿为学生择校转学为由,先后骗取60余名学生家长共计400余万元,吴某除了将这些钱用于店铺经营和个人开支外,还把近70万元转给了陈静。
回想两人当初开店的时光,常有家长上门寻找吴某并产生争执,虽然事有蹊跷,陈静却充耳不闻,只当是吴某家境富裕,只要不影响她继续享受生活就行。吴某出事后,她虽心有忐忑,但仍抱着侥幸心理,直到2022年12月,通过追查银行流水,公安机关找到陈静,表示吴某转给她买车买房的部分钱款系诈骗赃款,要求陈静将吴某转给她的赃款退出。
即便已被明确告知吴某转来的钱系赃款,不愿降低生活质量的陈静还是拒不退赃,并试图转移这些财产。为了尽快将财物变现,她将老家的房产以低于其购入价的价格快速转卖,并将卖房所得的绝大部分钱款转给了自己的母亲和现任恋人,导致赃款无法及时追缴。之后,陈静还直接跑去了外省,试图以此逃避追查。
2023年11月,民警将躲在外地的陈静捉拿归案。到案后,对于为何在已被公安机关明确告知要退赃之后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没有任何退赃行为,陈静供称是为了让吴某将来释放以后还能有钱花,谈到卖房数额时又含糊其辞,前后不一。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多次引导公安机关取证,通过调取陈静的银行流水,与其买房、卖房、转账的记录一一对应,厘清每一笔资金去向。
经审查,陈静在明知涉案房屋系部分由犯罪所得购买的情况下,仍销售并转移相关钱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计67万余元,无论陈静究竟想将卖房所得留作私用还是替吴某代存,掩饰、隐瞒吴某转给其的赃款无误,使陈静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最终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3月,松江区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陈静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