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组团盗掘古墓,赔偿墓主人后代2万元获谅解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江西五人组团盗掘古墓,盗得明代一个青釉碗和一个青釉碟。案发后,五人向墓主人的后代支付了赔偿款2万元,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判处这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2月2日,江西高院发布文章披露了上述案件。2023年5月,被告人姜某告诉雷某武宁县某地附近有古墓。雷某遂聚集郑某、陈某、施某、姜某商讨挖掘古墓事宜。2023年6月29日,雷某开车载其他四人,携带探测仪器、撬棍和锄头等工具来到古墓附近,雷某负责望风,其余四人携带工具对古墓进行撬挖。四人挖开古墓葬的石制棺椁后,盗取了两个器物碗和碟。
经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鉴定,该墓葬和被盗的出土器物青釉碗和青釉碟的年代均为明代,属于古墓葬。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青釉碗和青釉碟追回。
九江市浔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古墓葬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代表着一种历史传承,还对社会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被告人雷某、郑某、施某、姜某、陈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情节较轻,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应予惩处。
雷某等五名被告人就盗掘古墓葬行为向墓主人的后人支付了赔偿款20000元,并取得了墓主人后代的谅解。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赔偿古墓葬保护修复费4000元,承担损害修复评估费用2000元 ,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