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限制投屏案”原告再“开炮”:四问优酷
“爱奇艺限制投屏案”于本月一审落槌,原告获41天黄金会员VIP时长补偿,引发网络热议。
今日,该案件的原告 @朱元律师 发文,将矛头指向另一大网络视频平台 —— 优酷。并发文“四问优酷”。
原文地址>>>
其问题分别是:
1.优酷,请告诉我,你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为啥有些能投有些不能投?
2.优酷,请告诉我,我想分辨哪些能投哪些不能投,为啥标注有“VIP帧享”“首播”“独播”的,有的能投有的不能投?
3.优酷,请告诉我,你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现在部分能使用,这种“部分使用”属于会员协议约定的会员权益还是如爱奇艺所言,这属于会员协议约定权益之外的免费赠与?
4.优酷,请告诉我,你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为啥“macbook air”设备上也不能用?
朱元律师表示以上问题属于会员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投屏服务不能像“开盲盒”。平台长期“实际提供”的服务,对于会员来说构成一种信赖与依赖,属于合理预期,故请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