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2.5万斤鲇鱼的女子宣判 赔3.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费

据新浪热点报道,近日有关两年前长荡湖不当放生的公益诉讼案宣判,正式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首次提及“放生”一词。两则消息,让公众再次关注放生。

2020年12月,女子徐某为给亲友祈福打算放生一批鱼。她前往当地水产批发市场刘某处打探了解到,鲇鱼较其他鱼便宜,便购买了9.04万元的鲇鱼,并与刘某协商将鲇鱼送至指定地点。

2021年12月15日,她在当地长荡湖偷偷放生2.5万斤鲇鱼。鉴于该行为已严重危害长荡湖水生态系统安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

官方通报显示,女子徐某是一起非法放生外来物种案件的被告,她在当地长荡湖偷偷放生2.5万斤鲇鱼,结果出现大量死亡,渔政部门耗费10天才完成打捞。

法庭认为,被告徐女士和鱼贩刘某构成共同侵权,应连带承担3.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以及5000元惩罚性赔偿金。这起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买卖双方均被判罚的结局下落幕。

经鉴定,这些鲇鱼为革胡子鲇,系外来物种,是偏肉食性的杂食鱼类,生长速度快,繁殖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入侵能力,一旦入侵成功,将对长荡湖水生态系统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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