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24年9月底前对全市住宅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排查
央广网北京9月20日消息(记者安垚)据安徽省合肥市司法局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精神,高效推进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由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经合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出台《合肥市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9月底前对全市住宅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排查,2025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
《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摸排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数量、分布和运行情况,梳理住宅老旧电梯所在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通过12345热线、“话说物业”留言平台、96366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广泛征集电梯各类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针对住宅老旧电梯和困人故障频发电梯,向业主征集其选择维修、改造、更新或维持现状等意愿,建立意愿台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或未缴纳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发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增值收益在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中的作用,鼓励将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用于住宅电梯安全评估、购买保险及维修改造更新支出。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电梯综合保险产品,参与电梯运行风险管理,运用保险经费支持电梯维修改造更新。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和民生实事工程,结合自身财力以资金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推进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维修改造更新工作。
《实施方案》指出,物业服务企业等使用单位是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做好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保障电梯本体安全。对无法确定使用单位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确定。电梯维保单位要根据合同约定主动配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督促业主委员会做好业主协调工作,向广大业主宣传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政策,积极支持使用单位开展工作。强化政策支持资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安全高效。加大对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中恶意串通招投标、套取挪用有关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对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曝光惩戒,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