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支持提取公积金付购房首付款,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
9月22日,甘肃省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告》和《关于提高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通告》。
文件显示,缴存人购买已在公积金中心办理楼盘备案手续的兰州市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可同时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兰州市还将提高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的标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如符合养育多子女家庭的认定条件,贷款最高额度在已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养育多子女家庭的认定方面,同一对夫妻已共同生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为现有子女数,且均未满18周岁),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可参照执行,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收养的未成年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个数,申请贷款家庭需提供户口簿及收养登记证等可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