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丹江嘉陵江出境水质连年达到Ⅱ类
我国首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11月25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报告中指出,当前,各级各部门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汉江多次发现被称为“水中大熊猫”的桃花水母,汉江、丹江、嘉陵江出境水质连年达到Ⅱ类,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陕西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秦岭国家植物园建设,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推进汉江、嘉陵江流域水量统一调度,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下一步,陕西省将继续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补齐污染防治短板、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同时,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监管,严控污水排放。优化产业布局,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流域转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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