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为防御台风“普拉桑” 部分海域渔船撤离、人员上岸

9月17日8时,台风“普拉桑”中心距钓鱼岛东南方约190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预计将以每小时5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快速移动,趋向华东沿海。受其影响,18日傍晚至19日上午,闽外渔场、闽东渔场东部及钓鱼岛海域有一次较大风浪过程,17日至19日,福建省部分有阵雨或雷阵雨,局部大雨。

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维持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福建省防指要求,位于闽东渔场、闽外渔场等海域的海上作业渔船务必于9月18日20时之前全部就近进港避风或者向南撤离至闽中渔场及以南渔场生产,在影响解除前不得进入上述海域;宁德、福州沿海养殖渔排上的老弱妇幼人员务必于18日18时之前全部撤离上岸。(总台记者 吴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