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施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 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
南海网7月14日消息(记者 王洪旭 实习生 陈龙)近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海南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海南省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海南省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通过实施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有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建立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数据库”
《海南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扩面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各市、县(区)摸清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底数,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质量明显提升,有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扩面行动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海南各市县工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全覆盖,申报率达100%,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60%。2025年,海南各市县按照相关要求,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10人及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报尽报,申报率达100%,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100%。
建立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名单。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加强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获取辖区内用人单位名称、行业、所在地等基础信息,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对本辖区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进行初筛,建立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用人单位数据库。
强化职业健康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强化“数据库”动态更新。各市县在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协管过程中要强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识别,并将其纳入“数据库”。各市县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可根据本辖区行业特点,增加申报扩面领域,逐步推动所有涉害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应报尽报。
成立帮扶团队 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
《海南省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帮扶行动实施方案》)提出,通过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压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由“被动管”向“主动防”转变,切实解决用人单位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水平。
《帮扶行动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和2025年,每个市县(区)每年帮扶中小微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其中儋州市不少于50家)。到2025年底,被帮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开展率、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到100%。
明确帮扶范围。重点帮扶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病例的、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情况的中小微企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扩大帮扶对象范围。
成立帮扶团队。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以省疾控中心、海口市疾控中心、省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中心和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为技术支撑,成立省级帮扶团队,指导各地开展帮扶行动。各市县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以各地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为主组织帮扶专家团队,鼓励第三方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增强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技术支持力量。
建立帮扶台账。海南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根据本辖区内行业特点,在帮扶范围内选择职业健康基础薄弱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帮扶对象,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动态台账。
加大监管力度 2025年底,职业病防治机构监管覆盖率达100%
《海南省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合规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参与行动的机构包括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医院、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外省来琼开展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技术机构。
通过该行动,进一步规范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工程防护、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诊断救治等工作,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
到2025年底,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东方、昌江、澄迈等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其他市县要按照要求加快其组织机构、人才队伍、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能够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各级疾控中心要承担85%以上国家职业病防治监测任务。各类职业病防治机构监管覆盖率达到100%,质控覆盖或评估检查率达到100%,质控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证明文件、质控不合格且未按照要求整改仍开展工作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海南省疾控中心、海口市、三亚市和儋州市疾控中心除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监测任务外,每年要结合“帮扶行动”深入到50家以上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帮扶、调查等工作,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区)疾控中心要全程参与学习和实践,增强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防控能力。
加强职业病防治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职业病医院建设
《合规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好国家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项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协调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承担海南省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专业骨干人才和职业病诊疗康复人才培训,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项目,抓好人员选派、相关保障、后续使用、长期培养等工作,做好人才储备,不断提升本单位职业病防治人才能力水平。
规范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管理。要强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人员、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健康主检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技术评审考核评估、技术培训、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考核等各项要求,海南省疾控中心要组织一期能力提升培训班,持续提升其依法规范执业水平。
加快职业病医院建设。海南省中医院要加快职业病医院建设,强化硬件和软件实力提升。以劳动者职业健康需求为导向,推进采取职业病诊疗康复与临床多学科相融合模式,按照职业病分类目录,将法定职业病和职业相关疾病诊断、治疗、康复融入业务相近的临床科室,促进职业病防治学科专科化、精细化发展,逐步满足患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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