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桂阳: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筑牢绿色发展屏障
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近期,湖南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公布,郴州市桂阳县某电站私自修建水工程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据悉,该县通过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桂阳模式”,不仅实现了法律权威与社会责任的深度融合,更为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供了坚实保障。
精准施策,构建高效赔偿管理体系
某电站私自修建水工程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是桂阳县在实践赔偿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典型案例。2023年6月,该县水利局在巡查中发现该电站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加高拦河坝的违法行为,影响电站安全运行及生态环境,遂启动赔偿程序。调查取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委托权威专家评估生态损失,为后续赔偿提供科学依据并召开生态环境磋商会议,目前,该电站已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各项要求和约定完成了生态修复各项工程措施,并通过验收。
为高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21年,桂阳县制定了《桂阳县生态环境损害管理办法》,全面细化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事件报告、损害调查、赔偿磋商及诉讼、生态修复、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流程,构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制度体系,并设立生态损害赔偿金专户,赔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为推动损害赔偿工作有序进行,桂阳县生环委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筛查”工作机制,全面覆盖督察线索、交办案件及未结案件,确保赔偿工作无遗漏、无死角。县直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合力,高效办结多领域案件,工作成效显著。目前该县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高效办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7大类领域案件,工作进展排名位居全市前列。
创新模式,促进生态修复
引导赔偿义务人变“不愿赔”为 “主动赔”,该县在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模式上不断创新,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结果在行政处罚中的运用,鼓励赔偿义务人践行多元替代修复模式,有效激励企业主动承担生态责任。2023年来该县办理替代修复案件共6起。
同时,积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请专家、利益相关方及环保志愿者共同参与磋商与修复,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发动公众参与典型案例投票提升赔偿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此外,桂阳县还强化赔偿保障手段,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据统计,近三年该县投保企业59家,投保金额达到100余万元,显著提升了高风险企业的赔付能力,为生态环境保护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强化监督,护航绿色发展
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与进度,该县所有启动和办理的案件均能在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实施。从赔偿协议的审核把关到自行修复项目的验收确认,均需检察部门全程跟踪,这一举措为赔偿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筑起了坚固防线,也为促进绿色、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型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石。
桂阳县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的积极探索与实践,为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社会树立了典范,同时获得2023年度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突出单位。未来,该县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创新,为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更多“桂阳智慧”与“桂阳力量”。(何小保 朱志君 欧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