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本文转自:内蒙古日报
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更好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范围开展第五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推荐遴选、公示,确定了第五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其中,赤峰市淇艺中药材机械化种植专业合作社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名单,乌审旗舍登家庭农牧场入选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名单。
内蒙古入选的2个典型案例,涉及不同领域和产业,做法特色鲜明,充分体现了创新体制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的明显成效。其中,赤峰市淇艺中药材机械化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特色为发展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参与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乌审旗舍登家庭农牧场,主要做法是提升运营水平,科学养殖带动农牧民增收。
近年来,内蒙古高度重视新型经营主体在农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并积极开展示范经营主体认定。下一步,内蒙古将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牧户的辐射带动作用。(记者 韩雪茹 实习记者 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