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行动

本文转自:健康报本报讯(特约记者 费沁蕊 通讯员 蓝茅 韦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广西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7年)》,要求从健全服务网络、加强人才培养、深化防治服务、聚焦重点疾病、提升质量管理、强化支撑保障6个方面,全面提升出生缺陷防治能力。

《方案》提出,到2027年,在自治区级和市级均至少建设1个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诊治机构、1个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机构、1个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机构。严格出生缺陷防治专项技术培训和考核,规范从事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按照机构设置标准和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紧缺人才、学术骨干和前沿技术人才培养。

《方案》要求,加大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力度,提高育龄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强化风险因素预防控制,加强婚前、孕前、围孕和孕产期保健系统连续服务。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诊断治疗,针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逐步提高2周内诊断率、2周内治疗率;针对新生儿听力障碍,逐步提高3个月内诊断率、6个月内干预率。继续推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到2027年筛查率、诊断率、干预率均达到80%以上。

《方案》明确,强化先天性心脏病等结构畸形、先天性听力障碍等功能性出生缺陷、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病以及地中海贫血等单基因遗传病防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机构全覆盖、涵盖三级预防全流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运转高效的出生缺陷防治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质量监测评价结果排名、通报和信息公开等制度。完善全自治区妇幼健康服务信息质量监管,运用信息技术赋能服务,用好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和“云上妇幼”等远程医疗平台,加强出生缺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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