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创新进口化妆品跨部门综合监管,去年以来已查办案件17起
秦雪丽烟台报道通讯员孙洪安
6月13日,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聚焦进口化妆品突出问题,创新监管理念方法,自2023年以来,已查办进口化妆品案件17起,远超历年同期同类案件数量,对进口化妆品经营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2023年,烟台进口化妆品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工作被列为第二批重点改革试点任务。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单位,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主抓负责、市局多个科室及执法支队组成的筹备小组,会同烟台公安、海关、卫健、邮政监管等部门围绕进口化妆品,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情况,制定并发布了《烟台市进口化妆品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烟台市进口化妆品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协作联动机制》《烟台市进口化妆品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合规指引和事项清单》等相关制度体系,对组织领导、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公安提前介入、案件移交、宣传报道、联合惩戒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各单位职责,按照机制履职。
今年以来,各相关部门围绕各自职责,压实各化妆品经营相关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监管责任,建立进口化妆品经营主体名录,摸清监管底数。同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上半年共摸排检查进口化妆品经营主体150余家次,责令整改企业70余家次。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各相关部门通过涉企检查计划“云”提报,进行实时匹配,生成联合执法任务,通过“扫码入企”,实现入企扫码登记,检查结果线上录入共享互认,极大提升了监管精准性、预见性,避免了监管标准性、规范性不足和随意过度执法现象。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5爱肤日”等科普宣传活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卫健委等部门,对化妆品经营主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科普宣传手册4000余份,对120余名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化妆品相关知识培训,及时通过提醒告诫等行政指导措施予以规范,引导推进行业自律,构建化妆品行业良好生态。
烟台自2023年试点工作筹备起,即结合化妆品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密织内联、下联、外联三张联动网,今年继续扩大外联范围,形成市场监管与公安、海关、卫健、邮政监管等部门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体系,已查办进口化妆品案件17起,远超历年同期同类案件数。其中,两起案件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案值巨大,社会影响力与危害性大,在经过层层调查取证后,因涉嫌犯罪由市市场监管局移送至公安部门。另有一起案件为烟台海关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线索,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发现无中文标识的化妆品,该案件也已立案调查。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监管局也分别提供相关线索与物流信息查询,多部门共同协作,共同发力,有效维护了进口化妆品正常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