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强化见证服务 助力阳光交易
本文转自:普洱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刘兴兰) 为打造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精准见证服务,着力提升见证服务水平,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有序竞争,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制定规章。严格按照《镇沅县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服务岗位职责、流程及日志规范》要求,明确见证服务岗位职责、见证服务流程、见证日志规范记录3个内容,确保交易环节、交易过程、交易数据和交易程序的真实性、可溯性、完整性,实现见证服务清单化、标准化,避免出现见证缺位、越位或错位的情况,实现所有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标准统一。
优化系统。建立电子见证室,安装电子见证终端及监控大屏等服务设施,对进场交易的主、客场项目进行全程监控记录,运用在线监督系统进行实时视频见证。实行交易项目“一项目一见证”交易档案,见证服务涵盖项目各类公告公示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通过如实记录项目交易全过程,促使市场各方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创新做法。每天安排2名工作人员开展实时见证,对进场专家实行二次提醒。制定“温馨提示”工作牌,提醒专家佩戴好标识牌,不要互相干预评标,不要在评标过程中串岗等。通过内强管理、外强服务不断规范评标现场管理秩序,提升交易见证服务水平。
建立机制。建立“见证—提醒—反馈”新机制,见证过程中各环节见证工作人员及时记录并告知相关交易主体,如果在交易活动见证过程中发现不合规行为,要及时提醒制止;对发现的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