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一二三四”工作法 助推行政诉
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齐河县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和预防机制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紧抓关键环节,精准把握推进“双下降”工作的着力点和发力点,探索建立“一二三四”工作法,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化解,持续推进落实,努力压降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实现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树牢“一个目标”。充分认识行政案件败诉数量和败诉率“双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性,将“双降”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来抓。研究制定《齐河县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县依法行政暨推进“双降”工作会议,齐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部署落实,压紧压实县、乡两级执法主体责任,确定2024年全县行政诉讼发案量较2023年同比下降10%、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5%以内的工作目标。
兼顾“两个层面”。聚焦预期可能败诉案件的争议化解工作和已败诉案件的整改落实、重新复盘“两个层面”,向行政机关制发提示函、督促函、预警函等,进行“五函督办”。一是统筹掌握全县行政应诉情况,强化诉源管理,针对行政赔偿申请,及时向承办单位制发《行政赔偿申请提醒函》,提醒承办单位做好赔偿答复工作,避免因程序或答复内容违法产生诉讼风险。二是在收到行政案件后,及时向涉案部门制发《行政诉讼案件提示函》,提示督促涉诉部门做好应诉工作。三是在开庭前对涉案部门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工作督促函》,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四是在研判中发现高败诉风险案件后,第一时间制发《行政败诉案件预警函》,要求涉诉单位积极与法院、原告沟通协商,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五是收到败诉案件生效裁判书后向涉案部门制发《履行案件职责督促函》,督促行政机关第一时间向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汇报败诉案件情况,并就如何执行进行研究商定,积极与当事人对接沟通,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去年以来,共计发出上述五函120余份,通过五函督办,各部门共计化解处理案件26余件。
把握“三个关键”。一是抓“关键少数”。齐河县司法局对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监督、调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履行党政机关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抓“执法关键”。通过与执法监督进行衔接,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进行规范检查,要求执法人员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过程公开“五公开”。三是抓“争议化解关键”。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府院协作”,点对点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争议案件提供法律分析,完善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调机制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截至目前,行政诉讼“双降”专班坚持高位推动,周密部署,每季度召开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共同参加的行政诉讼案件专题研讨会;点对点提供案件法律分析40余次。通过案件研讨会的分析及把关,行政案件的承办部门清楚了诉讼案件的办案思路及化解案件的方法,为进一步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依托全域大调解平台,用好调解员队伍,加强诉前、诉中全过程调解。截至目前,共调解成功36件。
聚力“四个部门”。构建以府院联席会议为龙头、类案研讨会为支撑、业务培训为补充的多层次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府院联动机制。依托行政案件“双降”工作专班,构建府院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三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的专业优势,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联动流程,及时总结重点联动事项、联动场景、联动案例,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每季度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邀请各有关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参会,会议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司法局分别通报年度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与会单位就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综合执法等热难点问题交流意见。组织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开展“齐河县行政争议实质性争议专题培训会”“齐河县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工作同堂培训班”,共同编制《行政败诉案例汇编》《齐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强制腾空搬迁工作指引》《齐河县集体土地征收后责令交付土地工作指引》等类型多样的素能提升活动,规范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各项环节,共同助推依法行政。去年以来,与各行政机关召开府检联动会议九次,化解行政争议1件,民事争议1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通讯员 宋晓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