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年底前买房最高可获全额契税补贴
据左江日报消息,9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出台了《崇左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开展“商转公”业务等16条措施。
崇左市将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以网签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在崇左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均可享受财政发放契税补贴,契税补贴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发放。
首套住房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购房所缴纳契税总额的100%给予补贴。改善性住房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购房所缴纳契税总额的80%给予补贴。车位、商铺、公寓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购房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文件提出,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现行执行标准上,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再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即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
开展“商转公”业务。缴存职工有尚未结清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符合定向“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崇左市还将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放宽购房提取年限,增加租房提取额度购买一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购房合同、协议书生效(或全部付清房款)之日起,可2年内每年申请提取1次;购买二手房(含法院拍卖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可2年内每年申请提取1次。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崇左市辖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书面委托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崇左市辖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在崇左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文件显示,崇左市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推进在崇左商业银行实现带押过户,加大带押过户业务宣传力度。
《措施》显示,支持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