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5家加油站被罚!

西藏自治区税务部门依法处理五起应开具未开具发票行为

近期,当雄县高速路口石油服务区加油站、当雄县格达成兴加油站、托果石化加油站、路达加油站、中油联 (盛信加油站)等五家加油站 被举报未按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增值税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就五家加油站应开具未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税费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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